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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wph1】 【发布时间:2021-09-08】 【点击量: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教育党委、局属各学校(幼儿园)、相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进展,全面提升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为我市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供直接的智力支持和政策参考,现将2021年度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市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人应具有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四)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的受理对象是除高等教育研究以外的各类课题。选题应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倡导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的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以结合2021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内容,选择研究领域和方向,并自主拟定研究选题。提倡选题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为方向。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所有申报课题组都要提供针对课题活页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市教科所会组织人员对查重报告进行核实,但凡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三、申报办法

 (一)各县(区)申报工作由县(区)教研室统一组织申报;局属学校由学校教研室统一组织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二份,内含一份查重报告)、《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A4纸型打印,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93068913@qq.com,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申报人+2021市级课题申报材料”。

 (三)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月30日,地点为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综合教研室(东海大道3888号市教育局三楼)。联系人:陈萍,电话:2042814。

 (四)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教科所将对申报课题采取学科专家评议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对于经评审通过批准立项的课题,市教科所将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2021年8月25日

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市级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关于申报2021年度蚌埠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doc

市级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